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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再下调
单检最高24元 混检最高4元
文章字数:451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减轻群众负担,4月22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进一步降低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由之前的每人次最高不超过28元降至24元;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进行的混检价格,由之前的每人次最高不超过8元降至4元。新的价格自2022年4月25日执行。
  此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是我省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新冠病毒采样规范修订和平台相关试剂耗材价格等因素进行的调整。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并按混检标准收费,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
  《通知》要求,各市(地)参照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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