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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药店开设审批 提升药店开办速度 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减少18项
文章字数:668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年初以来,该局持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从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取消药品零售企业间距限制、创新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模式、放宽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组织形式、试点药品零售企业“一业一证”改革五个维度提升药店开办的速度与效率。
  哈市取消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零售单体企业的筹建审批,不再对药店筹建申请进行批复。将药店申请材料和验收材料“合二为一”,药店只需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审批部门只需跑一次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立即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另外,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条件具备并书面承诺即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在放宽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组织形式上,对总部设立在哈市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允许其门店以参股设立等形式存在,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取联营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经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以设立为分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其企业名称中应含有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字号”。另外,化繁为简,变多证为一证,在药品零售(含食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过程中,将申请人申办的多个证件合并发放《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
  一系列改革措施实施后,哈市药店行业准入办理时限被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较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缩减了83%,申请材料数量减少18个要件,大幅降低了药店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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