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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
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及格”将被约谈
文章字数:674

  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目前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依据《办法》,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分为3个星级,按满分100分进行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并作出相应处理。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地理区位、占地规模、车流量、公众效益、功能设施和服务质量等,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类型划分为四类,分别为旗舰型一类服务区、节点引流型二类服务区、枢纽型三类服务区、基础保障型四类服务区。
  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服务管理品质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三个星级评定等级,五星级为服务区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的最高等级。一类服务区和二类服务区最高星级评定可达五星评级,三类服务区最高星级评定可达四星评级,四类服务区暂不列为星级评定对象。
  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两年进行一次星级评定活动,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完成前次的星级评定活动的评审工作。各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结果将作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有关高速公路服务区方面年终评价评分考核的重要参考信息。评定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质量(20分)、基础设施(19分)、营业标准(20分)、环境卫生(18分)、安全生产(23分)五个方面,均为评定减分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另设信息服务(5分)一项,为评定加分项,若因合计该项后终评分大于100分时,按100分计。
  最终评分在95分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服务区;评分在91分至95分之间可评定为四星级服务区;评分在85分至90分之间可评定为三星级服务区。评分低于75分的,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评分低于60分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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