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序恢复
文章字数:445
本报讯(记者 孙莹)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哈尔滨市第66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23日起,哈尔滨市公安交管部门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恢复考试后,哈市各驾校、考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配齐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对所有工作人员、学员、考生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公告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登录交管“12123”进行查询。
广大学员和考生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主动报备风险地区来访人员和个人旅居史,主动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自觉养成戴口罩、讲卫生、不聚集等文明生活习惯。
辖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根据当地疫情指挥部规定执行。
恢复考试后,哈市各驾校、考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配齐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对所有工作人员、学员、考生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公告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登录交管“12123”进行查询。
广大学员和考生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主动报备风险地区来访人员和个人旅居史,主动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自觉养成戴口罩、讲卫生、不聚集等文明生活习惯。
辖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根据当地疫情指挥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