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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最高补助400万元
省科技厅解读“人才振兴60条”在人才的平台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亮点
文章字数:847
  本报讯(记者 王越)16日,在《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党组书记郭大春详细解读“人才振兴60条”在人才的平台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亮点以及重点支持的内容。
  围绕支持“双一流”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坚持“财为才用”,将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资金由原来的每年5亿元增加到10亿元,明确规定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团队建设资金比例不得低于50%。
  围绕服务产业发展需求,首批支持建设30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给予每个学院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增加专项资金额度,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发展和“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设的扶持力度,对于新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项目集训基地,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新建立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和300万元的补助。
  加大奖补支持,推动平台量质齐升。对新获批准建设期内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省财政一次性核定补助金额,按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对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扩大规模。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
  鼓励创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对孵化载体孵化科技型企业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于成长为国家级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
  初创期给予建设资助。对于实缴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属初创期内且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视资本金到位额度和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最高200万元建设资助。
  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给予支持。对于由国家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建设资助,建成后给予最高600万元的绩效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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