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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最大努力回应各方 人才的诉求和期盼
省委组织部解读“人才振兴60条”在留才、引才方面的新举措
文章字数:1215
  本报讯(记者 王越)在16日举行的《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谢柏介绍,“人才振兴60条”聚焦解决人才流失、创新人才偏少等问题,广泛调研了各类人才实际需求,有针对性提出政策措施,力求靶向更精准、支持更有力、服务更全面,尽最大努力回应各方面人才的诉求和期盼。
  打造暖心感人、拴心留人的人才环境
  实施人才分类。为进一步推动人才服务更加精准、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我们根据市场、行业和社会评价以及人才能力贡献,将高层次人才分为五类:A类是战略人才、B类是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是省部级拔尖人才、D类是省部级骨干人才、E类是梯队储备人才。
  强化人才服务。住房保障方面,加大人才保障住房、人才公寓建设力度,合理降低人才购房、租房成本。考虑大学生群体刚参加工作、购房压力大的实际情况,政策提出,大学毕业生在我省建立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各地实际适当上浮贷款额度,放宽余额比例限制。子女教育方面,根据高层次人才类别,分别给予其子女入学、就学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A类人才子女及第三代子女均可享受入学就学优惠政策。医疗和出行方面,进一步畅通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C类及以上人才可携2名随行人员在省内机场、火车站享受贵宾服务,D类、E类人才享受快捷通道服务。
  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汇聚龙江、建功龙江
  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本人和引才单位都提出了支持政策。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引进D类及以上人才首个聘期内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其中B类及以上人才可特设直聘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接担任博士生导师。引进的D类以上人才配偶,按对口相适原则进行安置,必要时“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本地人才同等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视为全职引进,分时分期享受我省全职引进同类高层次人才奖励和资助政策。利用节假日或休假时间来龙江开展项目合作,提供技术指导的“候鸟人才”,服务期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本人可携2名亲属免门票游览省内重点旅游景区。同时,对于引进海外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对全职引进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层次人才,以及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人才的单位,给予150万元经费支持;举办国际性引才对接会议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对接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大力吸引博士毕业生到我省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对新入站全职博士后,连续2年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同时可申请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对出站博士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工作满3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鼓励青年人才投身龙江振兴发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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