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文章字数:2470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1 D2HL202112120044 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上存在非法采砂、破坏林地的情况。 宾县 生态 是 针对存放江砂毁坏树木违法行为,宾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26日,依法向堆砂责任人曲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宾林罚决字[2021]第83号),处罚1807.65元,现罚款已收缴;同时,责令曲某限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毁坏树木的地点补种3倍树木36株。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宾县政府监督问题整改的进度,确保依法作出的限期改正落实到位,并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砂和破坏林地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阶段性办结
2 X2HL202112120055 举报人对哈尔滨市2018年公示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子琦奶牛场占用151亩草原建养牛场”案件(受理编号:1537)的办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有关部门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嫌破坏草原的人员作出处罚。 松北区 生态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加大草原巡护管理力度,提高草原管理水平,向百姓广泛宣传保护草原的重要意义,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举报反映的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以下简称无名山)不是真正的山,是当地群众俗称的地名,位于松花江宾县糖坊段松下60公里处右岸,紧邻松花江,属于自然形成的沿江、长条状土质无滩涂岸,隶属于宾县糖坊镇太平村的集体土地。
在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东侧,有一处取得《松花江宾县段采砂规划许可》存砂转运场地,场地面积3800平方米,现存江砂约1.5万立方米,占地约3500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转办案件后,哈尔滨市责成宾县政府第一时间成立由主管县领导为组长,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问题核实处理。
1.关于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经查,无名山上无采砂机具,未发现山体被人为挖掘、开采痕迹。通过现存的砂石颗粒大小判断,砂石性质为细粒江砂,非山砂。经了解,该江砂为宾县飞艳江砂开采有限公司依规开采存放在此处,该企业采砂权于2019年10月通过竞拍取得,河道采砂准采证编号:黑水(河)采证宾字[2021]第036号、黑水(河)采证宾字[2021]第047号,可采标段位于松花江宾县段松下59-60公里处,年许可量14万立方米。经查证,无名山上不存在非法采砂。
2.关于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上存在破坏林地问题。经宾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无名山东侧的存砂转运场地为滩涂地,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没有超出规划许可面积,周边有自然生长的散生稀疏树木,经查证林地保护规划,该地块不在林地保护规划内,未纳入林地管理。调查发现,存放江砂有毁坏树木现象。针对存放江砂毁坏树木行为,宾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向堆砂责任人曲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宾林罚决字[2021]第83号),处罚1807.65元,现罚款已收缴,并责令曲某限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毁坏树木的地点补种3倍树木36株。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子琦奶牛养殖场,位于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仇家屯东南侧,养殖场经营者为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村民刘某民,于2014年9月17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8月建成,占地面积101260平方米,约152亩,经营项目为养殖奶牛。原哈尔滨国土资源局松北分局于2016年7月15日依据子琦奶牛养殖场已取得的发改、环保和畜牧等部门相关审核文件下发《关于乐业子琦养殖场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回执单》,地类为未利用地荒草地。
二、核实处理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哈尔滨市高度重视,提级办理、专题研究落实,成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提级调查办理专班,进驻松北区,会同松北区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经市林草局组织草原管理部门和专家调查核实:2018年松北区在认定子琦奶牛养殖场用地性质时,调查不充分、证据不足、表述不规范、对该地块土地类型定性不准。2021年案件办理时松北区依据草原资源清查、划定工作结果认定:“子琦奶牛养殖场地块不在松北区草原管理边界范围内”。
经调查,由于2014年10月8日原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在对子琦奶牛养殖场现状进行勘界测量时,认定该地块为未利用荒草地,所以2016年子琦奶牛养殖场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时,没有申请办理占用草原审批手续。
经核实,2017年,国家农业部针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公布后,部分草地保护和管理边界模糊、权属和利用关系争议较大、草原资源底数不清等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草地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7〕13号),启动了全国草原资源清查及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委员会、统计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关于推进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8]59号)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草原保护边界和管理边界。清查后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草原空间分布边界,即为本行政区域草原保护边界,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这一保护边界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要求,松北区政府于2019年对该区草原清查及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以正式文件确定,草原相关数据经省林草局审核备案。经核实,2019年松北区政府草原资源清查、划定工作结果显示:子琦奶牛养殖场地块不在松北区草原管理边界范围内。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537号案件办理情况报告提出“对子琦奶牛养殖场未履行草原征占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因子琦奶牛养殖场用地草原定性不准,后期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在调查处理中发现,2004年原呼兰县所辖乐业镇划归松北区,在2018年未查找到原属于呼兰县草原监理站管理的草原登记档案,同时发现子琦奶牛养殖场所在土地未进行草原登记造册,也没有草原权属证书凭证等材料,因此未对子琦奶牛养殖场作出行政处罚。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1 D2HL202112120044 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上存在非法采砂、破坏林地的情况。 宾县 生态 是 针对存放江砂毁坏树木违法行为,宾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26日,依法向堆砂责任人曲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宾林罚决字[2021]第83号),处罚1807.65元,现罚款已收缴;同时,责令曲某限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毁坏树木的地点补种3倍树木36株。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宾县政府监督问题整改的进度,确保依法作出的限期改正落实到位,并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砂和破坏林地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阶段性办结
2 X2HL202112120055 举报人对哈尔滨市2018年公示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子琦奶牛场占用151亩草原建养牛场”案件(受理编号:1537)的办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有关部门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嫌破坏草原的人员作出处罚。 松北区 生态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加大草原巡护管理力度,提高草原管理水平,向百姓广泛宣传保护草原的重要意义,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举报反映的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以下简称无名山)不是真正的山,是当地群众俗称的地名,位于松花江宾县糖坊段松下60公里处右岸,紧邻松花江,属于自然形成的沿江、长条状土质无滩涂岸,隶属于宾县糖坊镇太平村的集体土地。
在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东侧,有一处取得《松花江宾县段采砂规划许可》存砂转运场地,场地面积3800平方米,现存江砂约1.5万立方米,占地约3500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转办案件后,哈尔滨市责成宾县政府第一时间成立由主管县领导为组长,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问题核实处理。
1.关于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经查,无名山上无采砂机具,未发现山体被人为挖掘、开采痕迹。通过现存的砂石颗粒大小判断,砂石性质为细粒江砂,非山砂。经了解,该江砂为宾县飞艳江砂开采有限公司依规开采存放在此处,该企业采砂权于2019年10月通过竞拍取得,河道采砂准采证编号:黑水(河)采证宾字[2021]第036号、黑水(河)采证宾字[2021]第047号,可采标段位于松花江宾县段松下59-60公里处,年许可量14万立方米。经查证,无名山上不存在非法采砂。
2.关于宾县糖坊镇马家粮库旁无名山上存在破坏林地问题。经宾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无名山东侧的存砂转运场地为滩涂地,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没有超出规划许可面积,周边有自然生长的散生稀疏树木,经查证林地保护规划,该地块不在林地保护规划内,未纳入林地管理。调查发现,存放江砂有毁坏树木现象。针对存放江砂毁坏树木行为,宾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向堆砂责任人曲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宾林罚决字[2021]第83号),处罚1807.65元,现罚款已收缴,并责令曲某限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毁坏树木的地点补种3倍树木36株。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子琦奶牛养殖场,位于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仇家屯东南侧,养殖场经营者为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村民刘某民,于2014年9月17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8月建成,占地面积101260平方米,约152亩,经营项目为养殖奶牛。原哈尔滨国土资源局松北分局于2016年7月15日依据子琦奶牛养殖场已取得的发改、环保和畜牧等部门相关审核文件下发《关于乐业子琦养殖场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回执单》,地类为未利用地荒草地。
二、核实处理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哈尔滨市高度重视,提级办理、专题研究落实,成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提级调查办理专班,进驻松北区,会同松北区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经市林草局组织草原管理部门和专家调查核实:2018年松北区在认定子琦奶牛养殖场用地性质时,调查不充分、证据不足、表述不规范、对该地块土地类型定性不准。2021年案件办理时松北区依据草原资源清查、划定工作结果认定:“子琦奶牛养殖场地块不在松北区草原管理边界范围内”。
经调查,由于2014年10月8日原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在对子琦奶牛养殖场现状进行勘界测量时,认定该地块为未利用荒草地,所以2016年子琦奶牛养殖场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时,没有申请办理占用草原审批手续。
经核实,2017年,国家农业部针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公布后,部分草地保护和管理边界模糊、权属和利用关系争议较大、草原资源底数不清等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草地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7〕13号),启动了全国草原资源清查及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委员会、统计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关于推进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8]59号)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草原保护边界和管理边界。清查后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草原空间分布边界,即为本行政区域草原保护边界,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这一保护边界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要求,松北区政府于2019年对该区草原清查及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以正式文件确定,草原相关数据经省林草局审核备案。经核实,2019年松北区政府草原资源清查、划定工作结果显示:子琦奶牛养殖场地块不在松北区草原管理边界范围内。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537号案件办理情况报告提出“对子琦奶牛养殖场未履行草原征占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因子琦奶牛养殖场用地草原定性不准,后期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在调查处理中发现,2004年原呼兰县所辖乐业镇划归松北区,在2018年未查找到原属于呼兰县草原监理站管理的草原登记档案,同时发现子琦奶牛养殖场所在土地未进行草原登记造册,也没有草原权属证书凭证等材料,因此未对子琦奶牛养殖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