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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宣传 关爱退役军人
文章字数:491
  1.退役军人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是什么?
  2018年7月27日及以后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此外,退役军人也可申请参加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等其他补贴培训项目,享受相应培训优惠。
  2.退役军人随迁子女转学、入学相关保障有哪些?
  一是随迁子女的户口随退役军人迁移后,达到入学年龄、满足入学条件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其在户口所在地内(迁入地)就近入学;满足转学条件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帮助其确定转入学校,并办理转学手续。二是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优先保障。
  3.对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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