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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文章字数:2379


  ■本报记者 刘希阳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人民生存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工作,他多次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哈尔滨市东南临张广才岭支脉丘陵,北部为小兴安岭山区,中部有松花江贯通而过,具有“五山一水三分田,半分荒滩和草原”的自然地理特征,地处世界公认的黑土带,是农业大市、产粮大市,粮食综合产能稳定在240亿斤以上。守住耕地红线,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是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赋予的重要政治责任。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战略定位,牢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坚持以“三区三线”为基
  严格规划管控
  统筹规划哈尔滨蓝绿空间和建设空间,编制《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凸显哈尔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重要战略地位,发挥“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和“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作用。
  严格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国家、省下达我市的3574.24万亩耕地和2785.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至名归,规模不减少。
  坚持以“严管严控”为要 抓实耕地保护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市(地)级考核重要内容,督导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逐级签订带位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状。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年度变更调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等工作,加强耕地日常流入流出排查监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是不断强化制度管控。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全市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盗挖、滥挖黑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省内率先制定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操作流程,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黑土交易备案制度,对剥离后的黑土统一备案管理,向黑土经营者发放备案凭证。
  三是全面加强用途管制。树牢管项目就是管耕地的保护理念,强化项目用地审批监管,坚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超前谋划、摸清底数,遵循空间集聚和用地集中原则,准确把握产业和空间需求,引导新增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避免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未剥离等问题发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坚决杜绝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前开工建设以及未批先建、已批超建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表土剥离。依法批准的各项非农建设,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做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已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严格执行表土剥离利用制度,在省内率先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操作流程(试行)》,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明确监管职责,理顺各个环节,确保我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全方位依法推进。监督指导各区、县(市)每月对表土剥离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低产田改造、生态修复项目研究制定我市年度利用计划,定期通报晾晒,确保剥离表土有效利用。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违法案件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卫星监测图斑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整治违建房屋等专项工作,始终保持最强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动真格的实举措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共同打造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防控体系,确保执法履职到位,案件查处到位,使违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保障耕地保护红线不可触碰。
  坚持以“节约集约”为纲
  强化用地保障
  一是严控用地标准。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坚决执行禁止用地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供地、用地等环节,严格遵循国家发布的各类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对超标准或无标准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开展用地规模预审,对8个无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的节地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确保项目用地节约集约。
  二是服务重点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夯实“靠前服务、并联服务、跟踪服务、优质服务、问效服务”五大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在项目资源规划审批各环节、各阶段的指导和频率,完成367个重点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累计批复用地665.6835公顷,助推重点项目落地加速跑。
  三是精准供应土地。着力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实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用地标准,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合理配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科学编制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明确土地利用优先序,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稳妥保障“三大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政策文件,差别化拟定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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