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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去年优良天数比例达94.2%
我省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文章字数:931
  本报讯(记者 李木双)6月5日,《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公报涵盖了黑龙江省2023年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生态环境、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与能源等8方面内容。总体来看,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防线扎实筑牢,环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
  大气、水、土壤等方面持续向好
  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优良天数比例为94.2%,其中,优天数比例为63.2%,良天数比例为31.0%。全省酸雨频率为0,降水pH年均值为6.91,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水环境不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4.4%,松花江水系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7.2%。何家沟治理效果明显,安肇新河、肇兰新河、少陵河稳定消劣。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11847个,完成率95.58%。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1个地市级和24个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均为100%。
  土壤安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评100%。新增完成34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37条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4%。全省共完成危险废物产废申报11955家次,实现100吨以上重点监管产废企业抽查评估全覆盖。打造“无废冰城”“无废油城”“无废林都”特色模式,成功创建各类“无废城市细胞”924个。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生态质量为一类。全省分布陆生野生动物500种、野生植物2937种。有自然保护地339处,总面积892.49万公顷,居全国第七位。森林覆盖率为45.25%,森林蓄积量为22.11亿立方米,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达36.13万亩。全省已建成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全省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4.2分贝,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达标率为98.1%,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总达标率为93.6%。
  从2021年7月碳市场开放到2023年12月底,黑龙江省参与交易的企业共86家,累计买入碳排放配额2086.15万吨、成交额12.4亿元,累计卖出碳排放配额2146.91万吨、成交额12.6亿元。2023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为3.9℃,年平均降水量为637.5毫米。
  截至2023年底,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的44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全省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545公里,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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