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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扩大 离职人员监管范围
文章字数:508
  据新华社电 证监会26日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拟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扩大离职人员监管范围,提出更高核查要求。其中,拟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从离职后3年拉长至10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一直以来,证监会从维护市场“三公”秩序、防范违法违规“造富”、从严监管队伍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坚持刀刃向内、靶向监管,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实行穿透式监管。
  2021年5月,证监会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下称《2号指引》),规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明确证监会对入股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安排内审部门实施独立复核,形成纵横交错的离职人员入股行为审核把关机制。
  《2号指引》发布以来,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得到有效监管,这类企业平均审核周期明显延长。市场普遍感受到,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便利,反而影响了企业的上市进程。
  为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效,体现越来越严的监管态度,证监会总结经验,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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