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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孔明灯1120余只 劝阻18起燃放行为
哈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孔明灯违规销售行动
文章字数:902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一段时间以来,该局牵头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依法治理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切实做好孔明灯销售燃放行为的集中管控工作,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元宵节期间,哈市集中开展了“地毯式”摸排治理违法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我市以督导检查为着力点,对前期发现存在销售行为的66户企业进行“回头看”督导,坚持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同时,以网络交易监测为着力点,多频次对国内主流网络交易平台、市内外卖平台上35751家哈尔滨市经营主体开展孔明灯经营行为定向监测,对发现问题线索迅速“实地核查”,实现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孔明灯商品全部下架。另外,针对线下销售孔明灯等行为,我市充分发挥辖区市场监管所网格化监管作用,坚持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元宵节前对检查发现的1家违规销售孔明灯的商户现场责令整改,收缴孔明灯76只。
  元宵节作为“孔明灯”销售燃放高峰期,全市市场、公安、城管联合行动,通过风险排查、驻点监管、区域巡查等方式开展监管。元宵节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对全市各批发市场、日杂店、流动经营摊贩实行“地毯式”摸排,确保不放过一个死角盲区;元宵节当晚,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带队,对西起道里区九站公园、东至道外区沿江公园的沿江路段,开展不间断、巡回督导检查;市、区、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驻点监管小分队,哈尔滨大剧院、防洪纪念塔广场、滨洲铁路桥等重要点位实行驻点管控,在防洪纪念塔广场循环播放“禁售禁放孔明灯通告”,进行预防警示;沿江区域密集分布着市场、城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小分队,及时清理、劝阻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的摊贩、市民。元宵节当日,联合行动共收缴违规销售的孔明灯1120余只,对18起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下一步,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实行常态监管,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及提醒告诫,切实提升经营商户安全责任意识。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提升孔明灯治理质效。同时,哈市还将多措并举扩大社会宣传面,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社会认知度,自觉倡导“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理念,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城市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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