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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户居民拿到“迟到”的不动产权证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采取容缺受理机制,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文章字数:1016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10多年的历史难题,政府千方百计解决了,压在我们心中的‘石头’终于卸下了!”日前,会展家园3号楼业主刘继坤老人激动地说。记者从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获悉,该中心建立“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容缺受理机制,按照群众“有理无责”原则,允许部分登记要件后补等一系列“实招”,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拿到不动产权证,百姓十多年“心病”解决了
  回想起如愿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刻,业主刘继坤老人心情依旧十分激动。“2007年,我老伴购买的会展家园3号楼这套房子,因为各种原因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后来他因病去世,这套房子的产权证问题就成了我们全家人多年来的心病。”老人说:“多亏政府部门启动办证登记工作,可以不用公证书直接继承登记在我的名下,一次性彻底解决了我家的问题,真是太感谢了。”
  据悉,会展家园3号楼项目因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建设单位存在纠纷,该项目未完成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等流程,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为此,市不动产经开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实地核查,追踪解决问题的路径。据市不动产经开分中心负责人介绍,为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中心协同联络南岗区政府、新春街道办事处落实项目会签方案,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居民出具三方协议等办证手续;同时,通过居民微信群、上门张贴等多种形式发布公告,力争通知到每一户办证群众。截至11月25日,已为该项目所有相关权利人建立不动产权属登记档案,完成该项目的全部不动产权预受理登记。
  容缺受理、“有理无责”,不动产办证突破难点出“实招”
  据介绍,在此次项目受理过程中,哈市不动产经开分中心采取了容缺受理机制,按照群众“有理无责”的原则,允许部分登记要件后补。针对因年代久远部分产权人已去世的实际情况,采用遗产管理人制度,应用非公证继承受理模式,突破难点在部分要件缺失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质量。本次集中解决会展家园3号楼项目,共化解历史遗留问题72户,对原权利人已故情形依据《民法典》执行遗产管理人制度5户。“这集中全面展现了哈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长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中,认真总结经验,有效拓展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市不动产经开分中心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不动产中心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推动哈市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要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在2023年年底,全面解决哈市群众“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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