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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文章字数:2774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刘秀鸿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党员、干部既要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动排忧解难,又要坚守廉洁底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党员、干部更好认识和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新征程上以新型政商关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准确把握新型政商关系“亲清统一”的本质内涵
  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公权力与市场主体在互动过程当中产生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包括服务供给、资源配置、利益维护等多方面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政商关系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从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第一次提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来,多次作出深刻阐释。对于新时代条件下的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只用“亲”“清”两个字就作出了精辟概括。“亲”常用来形容感情深厚、关系密切,“清”一般是指纯净透明,这两个字深刻道出了政商之间交往互动的原则和方向,生动诠释了政商之间亲密而又不失分寸的状态和关系。
  从党员、干部来说,“亲”就是真心实意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时刻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够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竭力纾困,真正做到爱企扶企助企、亲商安商富商;“清”就是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从民营企业来说,“亲”就是积极主动地同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沟通交流,满腔热情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清”就是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亲”与“清”虽然内涵各异,却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如果亲而不清,就容易滋生腐败犯罪问题;如果清而不亲,就难以实现共赢发展。在新型政商关系当中,“亲”与“清”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唯有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统一,才能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充分认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大意义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政商关系与党风、政风紧密相关,是政治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清朗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从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背后大都有着不良政商关系,政商之间存在的“利益链”导致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成为污染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根源。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政商关系中的陋习积弊得到了有效治理。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紧紧扭住政商关系的关键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政商交往明晰了边界和尺度,确立了原则和规范,划定了红线和底线,既有利于政商双方各司其职、各展其长,又能够防止政商合谋关系异化。因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商关系关乎经济政策落地和经济发展质量,是营商环境的关键影响因素,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高度重视,对民营经济人士深切关怀,多次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更是要求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近年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工商联最新发布的《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整体规模平稳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已经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绿色发展、转型升级、跨越提升的关键时期,高质量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健康有序的政商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只有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之下,政商双方才能保持良性互动,通过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向依靠新动能拉动转变,实现动力变革、质量变革,从而推动民营企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发挥出更大作用。

  扎实践行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目标要求
  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到全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全面”二字充分彰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主动性,着力促进政商关系健康和谐的坚定目标和坚强决心。
  要切实推动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不能把义务当成权力,不能把给民营企业的利好政策看成是恩赐,更不能迫使民营企业通过利益输送才能办成合法合规的事,做到既有“有所为”的责任与担当,又有“有所不为”的敬畏与坚守;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真正从地方和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好惠企纾困政策,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帮助民营企业破解难题、完善经营,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要注重引导民营企业同向发力,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着力解除思想困惑,让民营企业家深刻领会党中央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态度,消除顾虑,提振信心,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抢抓发展新机遇;大力提倡坚守正道,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企业理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有边界知节制守底线,不逾矩不违规不触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民营企业不断增强创业、创新、创造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创新发展道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产品提升,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真正把企业发展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紧密结合起来,在企业创新发展中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改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以利于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担当尽责;积极搭建政商沟通平台,努力拓展政商沟通渠道,不断健全企业家参与相关政策制定机制,推进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促使相关政策更好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补齐监督短板,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利用司法、媒体、网络等渠道,实现对政府和市场的法治化监督,促进政商交往法治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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