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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通“违法者” 转变成“安全员”
首批轻微醉驾犯罪嫌疑人已上岗
文章字数:490
  本报讯(记者 王冠)8月23日,道里区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里大队、顾乡大队签署《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意见》。这是检察机关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类案件特征,为从源头治理该类犯罪,做深、做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该机制主要是组织轻微醉驾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激发责任意识,从“违法者”转变为“安全员”,提供12至40小时不等的交通类公益服务,建立危险驾驶犯罪拟相对不起诉案件社会服务评价机制,作为考察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的依据。
  8月24日,道里检察院组织首批11名轻微醉驾犯罪嫌疑人召开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启动会,交警部门派员参会。11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检察机关向交警部门送达《社会公益服务时长建议书》。
  14时许,在交警部门的安排下,11名人员集中上岗,正式启动重点卡口交通管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引导、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公益服务活动。
  据悉,交警部门将根据服务时长、次数、质量等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综合评估结论,反馈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情况,作为检察机关能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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