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宜居幸福之都
文章字数:4017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刘轶梅
打造宜居幸福之都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需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载体。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的基础性工程。哈尔滨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在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应该锚定打造宜居幸福之都,聚焦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积极推进增加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在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以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
助推实现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目标
一是有利于为哈尔滨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直接优化教育、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等公共服务对社会成员的可及性,有助于为产业发展集聚人力资本,有助于增加城乡居民对未来的稳定预期,满足对不同层次高品质公共服务的需求。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缓解和抑制利益分化进程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是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二是有利于推动省会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哈尔滨中心城市的能级,形成省会中心城市优势,使其具有足以创造落户、安居、就业的好环境,放大共享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供给性价比,以优质公共服务关怀全龄人口,把柔性关照渗透到城市规建管运的各个环节中,把人文关怀落实到“衣食住行育教医养”每个细微处,让每一个生活在哈尔滨的人都能感受城市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三是有利于实现“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目标。围绕“打造宜居幸福之都”,从“持续推动就业创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等三个方面夯实重点任务。在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托育等领域增强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新形势下的民生发展
厘清打造宜居幸福之都面临的公共服务压力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时代、新阶段,新矛盾、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新目标、新任务等一系列新情况。一是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民生投入增长压力较大。二是公共服务需求显著增长。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和消费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城乡人口流动性增强、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新阶层日益壮大。国家放开三孩政策实施后,妇幼保健、幼儿及基础教育等相关公共服务需求将大幅增加,民生领域短板将会显现。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压力较大。县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现象严重,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民生服务均等化供给还不平衡。
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示范引领
在打造宜居幸福之都主要领域取得新突破
1.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实施利民惠民工程。确立“大民生”理念,持续实施年度利民惠民工程项目,突出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拓宽社会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支农惠农扶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等方面,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全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同管理、同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2.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建成一批示范性服务机构。二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统筹兼顾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全面三孩政策因素,以区为主体,科学测算新增幼儿园和小学人口数据,形成与人口增长和人口流动相适应的教育资源供给。三是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推动养老机构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四是均衡发展优质医疗服务。统筹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城乡与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和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增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服务能力。五是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3.推动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适应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强化服务标准,做大服务品牌,优先发展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阶梯式发展,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探索方向、拓展空间、积蓄能量。一是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推动省内外输出医疗管理服务。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二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增强服务能力,发挥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三是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推进文旅+康养、文旅+农业、文旅+研学、文旅+体育、文旅+工业等文旅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四是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倡导全民健身,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健身俱乐部和健身组织,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繁荣发展冰雪、篮球、乒乓球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运动,普及推广户外运动,推动独具优势的冰雪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鼓励培育品牌赛事,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发展。
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的工作重点
1.统筹规划布局。一是制定《哈尔滨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一老一小”为重点,打造老年友好、儿童友好、青年干事创业,民生普惠、社会发展有活力的全龄型人口友好城市。实施高品质公共服务倍增工程,强化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在更大范围、更高质量、更深层次上保障全体市民的公共服务权益,从而更好地满足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二是统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选址应贴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结构等因素有机衔接。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卫生站(室)等服务频次高、服务对象活动能力弱的设施,应适度控制设施规模、合理安排设施密度。对于高频次服务设施,增加布点,通过总分馆(院)、连锁等多种方式形成服务合力,共享优质资源。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实施共建共享。配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等实施及强省会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加强跨地区统筹协调,鼓励省内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公共服务标准,互联互通相关信息数据,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比较优势,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为城乡居民就近享有公共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2.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二是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公共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解决好广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单项和综合评估。增加公共服务在政府政绩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把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增加其权重。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鼓励多方参与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包括公共服务需求识别机制,有畅通的渠道反应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
3.创新供给方式。一是扩大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强化政府提供基本民生服务的主导作用, 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改革,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保基本职能。公共服务的供给多元化,包括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元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供给机制的多元化和供给模式的多元化。二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三是加快“互联网+”益民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及时了解公众服务需求和实际感受,以更便捷、高效的手段为群众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
打造宜居幸福之都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需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载体。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的基础性工程。哈尔滨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在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应该锚定打造宜居幸福之都,聚焦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积极推进增加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在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以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
助推实现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目标
一是有利于为哈尔滨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直接优化教育、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等公共服务对社会成员的可及性,有助于为产业发展集聚人力资本,有助于增加城乡居民对未来的稳定预期,满足对不同层次高品质公共服务的需求。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缓解和抑制利益分化进程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是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二是有利于推动省会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哈尔滨中心城市的能级,形成省会中心城市优势,使其具有足以创造落户、安居、就业的好环境,放大共享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供给性价比,以优质公共服务关怀全龄人口,把柔性关照渗透到城市规建管运的各个环节中,把人文关怀落实到“衣食住行育教医养”每个细微处,让每一个生活在哈尔滨的人都能感受城市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三是有利于实现“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目标。围绕“打造宜居幸福之都”,从“持续推动就业创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等三个方面夯实重点任务。在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托育等领域增强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新形势下的民生发展
厘清打造宜居幸福之都面临的公共服务压力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时代、新阶段,新矛盾、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新目标、新任务等一系列新情况。一是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民生投入增长压力较大。二是公共服务需求显著增长。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和消费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城乡人口流动性增强、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新阶层日益壮大。国家放开三孩政策实施后,妇幼保健、幼儿及基础教育等相关公共服务需求将大幅增加,民生领域短板将会显现。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压力较大。县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现象严重,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民生服务均等化供给还不平衡。
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示范引领
在打造宜居幸福之都主要领域取得新突破
1.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实施利民惠民工程。确立“大民生”理念,持续实施年度利民惠民工程项目,突出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拓宽社会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支农惠农扶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等方面,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全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同管理、同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2.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建成一批示范性服务机构。二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统筹兼顾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全面三孩政策因素,以区为主体,科学测算新增幼儿园和小学人口数据,形成与人口增长和人口流动相适应的教育资源供给。三是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推动养老机构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四是均衡发展优质医疗服务。统筹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城乡与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和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增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服务能力。五是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3.推动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适应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强化服务标准,做大服务品牌,优先发展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阶梯式发展,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探索方向、拓展空间、积蓄能量。一是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推动省内外输出医疗管理服务。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二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增强服务能力,发挥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三是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推进文旅+康养、文旅+农业、文旅+研学、文旅+体育、文旅+工业等文旅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四是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倡导全民健身,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健身俱乐部和健身组织,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繁荣发展冰雪、篮球、乒乓球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运动,普及推广户外运动,推动独具优势的冰雪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鼓励培育品牌赛事,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发展。
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的工作重点
1.统筹规划布局。一是制定《哈尔滨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一老一小”为重点,打造老年友好、儿童友好、青年干事创业,民生普惠、社会发展有活力的全龄型人口友好城市。实施高品质公共服务倍增工程,强化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在更大范围、更高质量、更深层次上保障全体市民的公共服务权益,从而更好地满足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二是统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选址应贴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结构等因素有机衔接。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卫生站(室)等服务频次高、服务对象活动能力弱的设施,应适度控制设施规模、合理安排设施密度。对于高频次服务设施,增加布点,通过总分馆(院)、连锁等多种方式形成服务合力,共享优质资源。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实施共建共享。配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等实施及强省会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加强跨地区统筹协调,鼓励省内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公共服务标准,互联互通相关信息数据,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比较优势,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为城乡居民就近享有公共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2.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二是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公共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解决好广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单项和综合评估。增加公共服务在政府政绩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把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增加其权重。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鼓励多方参与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包括公共服务需求识别机制,有畅通的渠道反应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
3.创新供给方式。一是扩大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强化政府提供基本民生服务的主导作用, 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改革,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保基本职能。公共服务的供给多元化,包括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元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供给机制的多元化和供给模式的多元化。二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三是加快“互联网+”益民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及时了解公众服务需求和实际感受,以更便捷、高效的手段为群众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