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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子国债 10日发行
两期产品发行额、票面利率“双降”
文章字数:553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时隔两个月,新一轮储蓄国债产品再次发售。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有关规定,2022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称第三期和第四期)10日起发售。记者注意到,与上一轮电子国债产品相比,此次发行的两期储蓄国债产品不仅发行额下降,票面利率也有所下调。
  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合计40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2%,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3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根据发行计划,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22年7月10日至7月19日,2022年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三期于2025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四期于2027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投资者可通过2021-2023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在全国已经开通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处理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认购和其他各项业务;还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29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网上银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等4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手机银行办理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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