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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发布
异地就医备案和取消备案操作指南
文章字数:500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近日,市医保局发布异地就医备案和取消备案操作指南。温馨提示:备案日期一定要选在住院的前一天,最长可往前选五天,未住院选当天就可以。
  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像到北上广等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地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地工作,或者是外出就业的农民工。
  4.“两城一家”人员:(1)到海南生活的“候鸟”人群,包括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或18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2)回家乡所在地就医的大学生。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转诊人员:因哈市医疗机构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患者治疗需求的,经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转诊转院手续。
  2.异地自由转诊人员:未进行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且无急性住院指征的,可办理异地自由转诊人员备案。
  3.异地急诊人员:暂未开通备案,拿回哈尔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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