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重诺对象从优从快给予社会救助
文章字数:1155
本报讯(记者 杜菲菲)守信者将在社会救助过程中享受优先待遇,失信者相关信息将被依法推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日前,哈尔滨市民政局、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哈尔滨市实施社会救助“信易助”工作方案》,在哈尔滨救助领域全面启动“守信易助、瞒骗不助”社会救助模式。在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引导社会救助对象主动承诺、自觉守信,建立“不能失信、不敢失信、不愿失信”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在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让社会救助更有温度、更显温情。
承诺先行,救助讲诚信
据了解,该《方案》适用于哈尔滨市社会救助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确认、退出及动态管理等环节。
根据《方案》,哈尔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和申请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申请享受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申请和已获得临时救助人员在内的社会救助对象,均需在申请或享受相关待遇期间,自觉作出信用承诺,履行诚信报告义务。
对社会救助对象的信用承诺信息,民政部门依法依规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对于社会救助对象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证明、声明,隐瞒家庭收入,隐瞒、转移财产,虚报支出,隐瞒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基本信息,隐瞒家庭变化信息等不诚信、不守信行为,以及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过程中,有出具虚假说明、证明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个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归集共享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守信易助,救助有“温度”
《方案》提出,对自觉遵守信用承诺,无不诚信、不守信行为的社会救助对象,从优从快给予社会救助。对具有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及时报告并主动退出社会救助范围,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行为事迹、自立自强主动就业依靠自身努力脱贫等行为的社会救助对象,再次申请社会救助时,给予从优从快审核确认,重大节假日时优先走访慰问、延长低保渐退期、优先提供特困集中供养待遇等激励。
欺瞒不助,失信有“约束”
《方案》提出,对存在瞒骗等不诚信、不守信行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立即退出救助范围、追缴违规领取的救助金,同时,将其不诚信、不守信行为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如确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仍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在重新承诺守信、严格审核确认程序、重点核查收入财产基础上,可启动临时救济,通过民主评议或召开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极简申请,救助提“速度”
《方案》提出,在诚信承诺前提下,按照“减材料、减流程、数据跑”原则,实行“一簿证一书表”极简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只需提供“一本户口簿、一张身份证”、“一张申请及授权书、一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规定的即可获得社会救助。
承诺先行,救助讲诚信
据了解,该《方案》适用于哈尔滨市社会救助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确认、退出及动态管理等环节。
根据《方案》,哈尔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和申请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申请享受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申请和已获得临时救助人员在内的社会救助对象,均需在申请或享受相关待遇期间,自觉作出信用承诺,履行诚信报告义务。
对社会救助对象的信用承诺信息,民政部门依法依规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对于社会救助对象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证明、声明,隐瞒家庭收入,隐瞒、转移财产,虚报支出,隐瞒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基本信息,隐瞒家庭变化信息等不诚信、不守信行为,以及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过程中,有出具虚假说明、证明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个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归集共享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守信易助,救助有“温度”
《方案》提出,对自觉遵守信用承诺,无不诚信、不守信行为的社会救助对象,从优从快给予社会救助。对具有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及时报告并主动退出社会救助范围,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行为事迹、自立自强主动就业依靠自身努力脱贫等行为的社会救助对象,再次申请社会救助时,给予从优从快审核确认,重大节假日时优先走访慰问、延长低保渐退期、优先提供特困集中供养待遇等激励。
欺瞒不助,失信有“约束”
《方案》提出,对存在瞒骗等不诚信、不守信行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立即退出救助范围、追缴违规领取的救助金,同时,将其不诚信、不守信行为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如确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仍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在重新承诺守信、严格审核确认程序、重点核查收入财产基础上,可启动临时救济,通过民主评议或召开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极简申请,救助提“速度”
《方案》提出,在诚信承诺前提下,按照“减材料、减流程、数据跑”原则,实行“一簿证一书表”极简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只需提供“一本户口簿、一张身份证”、“一张申请及授权书、一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规定的即可获得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