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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1号公告
文章字数:274

  (上接第一版)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向属地指挥部报备,每名员工每日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大限度减少堂食,实行分时错峰就餐,严禁组织和参加聚餐、聚会、聚集活动。
  五、严格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指挥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巡查督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反市指挥部公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呼兰区疫情防控工作比照本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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