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及办理情况
文章字数:403
1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计9件(重点关注0件),其中:市直部门牵头负责1件,占比11.11%;区、县(市)牵头负责8件,占比88.89%。
本批转办到哈尔滨的信访案件中,涉水类案件1件、大气类案件0件、土壤类案件0件、生态类案件3件、噪声类案件3件、辐射类案件0件、其他污染类案件3件(部分案件涉及2种及以上污染类型)。
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办理案件,办理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截至2022年1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全面停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包括邮寄举报信件,累计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三十三批次、1187件(重点关注74件),其中:市直各部门牵头负责162件,占比13.65%;区、县(市)牵头负责1025件,占比86.35%。
在累计交办的1187件信访案件中,涉水类案件197件、大气类案件393件、土壤类案件165件、生态类案件261件、噪声类案件269件、辐射类案件15件、其他污染类案件104件。注:部分案件涉及两种及以上污染类型。
本批转办到哈尔滨的信访案件中,涉水类案件1件、大气类案件0件、土壤类案件0件、生态类案件3件、噪声类案件3件、辐射类案件0件、其他污染类案件3件(部分案件涉及2种及以上污染类型)。
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办理案件,办理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截至2022年1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全面停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包括邮寄举报信件,累计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三十三批次、1187件(重点关注74件),其中:市直各部门牵头负责162件,占比13.65%;区、县(市)牵头负责1025件,占比86.35%。
在累计交办的1187件信访案件中,涉水类案件197件、大气类案件393件、土壤类案件165件、生态类案件261件、噪声类案件269件、辐射类案件15件、其他污染类案件104件。注:部分案件涉及两种及以上污染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