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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目前集采药品数量达245种
每年可减少病患药费负担11亿元
文章字数:781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本次调整中,新增74种药品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独家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独家药品,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另有11种临床价值不高的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调整后,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860种,将于2022年1月1日执行。黑龙江省目前执行的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已达到245种,预计每年可减少患者药品费用负担11亿元,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品目录,新纳入药品将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扩大受益人群,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
  记者了解到,2021年10月20日随着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和黑龙江省牵头组织的“八省二区”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我省目前执行的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已达到245种,预计每年可减少患者药品费用负担11亿元。
  带量采购采用“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由企业自主参加、自主报价、医院报量,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每个中选产品的采购量和价格。中选企业不必再为进入医院销售而公关,切断了药品销售中间的灰色利益链,净化了药品流通和使用的环境,降低了药品价格。
  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规则、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等。同时,在保证回款、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供应保障等方面落细落实,确保中选药品正常使用,让龙江百姓真正享受到医保的改革红利。
  “尤其是2021年,由黑龙江省牵头组织‘八省二区’联盟集采,我们首创‘价格+质量+供应保障’综合评分体系中选机制,坚持采购流程公开透明,坚持客观评分公平公正,坚持以量换价明确预期,坚持配套政策接续稳定。”相关负责人说,2021年,“八省二区”联盟集采16个品种与联盟地区2020年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66.71%,最高降幅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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