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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文章字数:1135
  本报讯(本报记者)10月25日,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两条紧急提醒,请有过这些地区旅居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备。
  10月24日,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发现1例省外关联输入本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内蒙古自治区将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碧水蓝山小区、新城区华侨新村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10月25日,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10月16日以来到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以及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10月19日以来到过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以及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一航班、同一车次的来哈返哈的所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提醒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防护,返哈后,要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
  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乘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还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进食和饮水次数,并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哈尔滨市及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 51012320
  道里区疾控中心 51669665
  道外区疾控中心 57672096
  南岗区疾控中心 86243577
  香坊区疾控中心 55694618
  平房区疾控中心 86520920
  阿城区疾控中心 53722510
  松北区疾控中心 88105166
  呼兰区疾控中心 57321893
  双城区疾控中心 53163181
  依兰县疾控中心 57222573
  巴彦县疾控中心 57502636
  宾县疾控中心  57914255
  方正县疾控中心 57112343
  木兰县疾控中心 57083497
  尚志市疾控中心 53324184
  通河县疾控中心 57435030
  五常市疾控中心 55802434
  延寿县疾控中心 5306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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