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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启动
获认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文章字数:1001
  本报讯(实习生 魏诗睿 何睿 记者 李佳琪)想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吗?快来申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推动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自本月起哈市正式开展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名特优新”是什么?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知名”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加强党建引领等。
  “特色”类: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安排特色产品展示宣传;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及产品线路推广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参加消费季、美食节活动等。
  “优质”类: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积极鼓励和引导传承人在经营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创新,增强个体经济发展的动力;鼓励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
  “新兴”类: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协助提升网络营销能力;积极引导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将流量向“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倾斜;(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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