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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违禁渔具 放生非法渔获物
通河县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
文章字数:473
执法人员收缴地笼。
  本报讯(张明哲 记者 罗彦坤)为贯彻我省“渔政亮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松花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各项规定,严打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近日,通河县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通过实地开展江上巡逻执法,更好地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通河县松花江流域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结合通河县江上渔民生产实际,本次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彻底消除监管盲区,防止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反弹回潮,共计在松花江沿岸停靠点附近销毁渔具地笼7个,放生非法捕捞渔获物100余公斤。
  松花江禁渔期以来,通河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船80余次,出动160余人次,发放禁渔期宣传材料700多份,销毁禁用渔具地笼、迷魂阵,共立案11起。其中,移交检察机关7起,目前已行政处罚结案一起。对非法捕捞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好通河县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通河县将进一步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划分责任网格,持续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明禁暗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松花江水域渔业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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