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文章字数:413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法适用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归集信用信息数据基础上,分别按照通用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差异化监管活动。社会各界可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amr.hlj.gov.cn/)查询征求意见稿。
反馈方式
一、通过信函邮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收件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
邮政编码:150036
信函封面请注明“反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反馈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邮箱:saic_hlj@163.com,反馈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法适用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归集信用信息数据基础上,分别按照通用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差异化监管活动。社会各界可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amr.hlj.gov.cn/)查询征求意见稿。
反馈方式
一、通过信函邮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收件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
邮政编码:150036
信函封面请注明“反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反馈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邮箱:saic_hlj@163.com,反馈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