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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60项任务措施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我省举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章字数:1396
  本报讯(记者 陈悦)5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解读“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第一场)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政策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高效落实。
  日前,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接国家细分行业领域目标,按照不低于国家目标的总原则确定我省工作任务目标,从6个方面细化提出60项任务措施,明确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
  实施五大行动,引导工业领域设备大更新
  为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设备更新,我省重点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供给能力提升等五大行动,拿出真金白银,与国家政策叠加,打出政策组合拳,力争让企业得到更大实惠。
  在省级财政政策支持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只要开展设备更新就有补助。面向全部制造业技改项目,按照项目入统时设备软件的计划投资,给予3.5%左右的事前投资贴息,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12个月贴息、最高800万元,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24个月贴息、最高2500万元,2亿元以上项目12个月内建完,补助翻倍。企业投得越多、完成越快,补助就越高。在此基础上,项目投产后进一步追加补助。面向制造业项目,凡是通过设备更新实现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升级的技术改造项目,将补助追加到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此轮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属于我省近年来最高水平,支持的范围和补助比例在全国靠前。
  二是只要技改成效好就有奖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成效突出的,每年组织省级认定,对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省级称号和奖励资金。对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矿山(非煤)按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给予奖励,数字化车间最高200万元、智能工厂和智能矿山最高1000万元。在绿色化改造方面成效突出的,对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3种条件满足1条就给予100万元奖励。
  拿出1亿元补贴,助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消费品以旧换新备受百姓关注,我省将在汽车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换新等方面积极推出具体惠民举措,最大限度利民惠民。
  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公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细则》印发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省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总额约1亿元,用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消费者在参与市场主体的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8类二级能效以上的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人次补贴额不超过1000元(活动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此外,全省金融机构在调整汽车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家装消费贷款利率、提升贷款额度方面提供信贷支持,省银联预计全年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补贴金额配合政府促消费活动开展,让消费者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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