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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今年将投放4万辆脚踏式共享单车
投放范围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建成区,投放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文章字数:977
  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春暖花开,骑车出行的季节即将到来。记者11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公告》,今年共享单车投放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投放范围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建成区,车辆为脚踏式,投放数量为4万辆。
  4万辆共享单车平均分配总量配额
  根据哈市城市交通路网结构、人口出行习惯、公共空间实际承载能力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定本市本年度投放脚踏式共享单车4万辆,经申请具备运营服务条件的企业,平均分配总量配额。未来总量设置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各阶段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动态调节。
  结合市情实际和季节特点,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投放期,并在投放期内完成车辆回收存储,其他时间共享单车不准投放。按照相关要求,车辆在设计时只能满足单人骑行,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乘坐人员座位及装置。同时,运营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企业应积极协助办理。运营企业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承租人身份信息,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在哈市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企业,如终止在本市运营服务的,应提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依法依规退还租赁服务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行综合考评
  运营企业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一票否决”,启动退出程序,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并将依法承担所有责任。运营企业违反公开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取套牌或超量投放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因管理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维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共享单车被依法扣押,总数量超过本企业配额20%的;因运营服务质量原因,在组织开展的社会民调中测评满意度未达到60分及格标准的;经约谈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哈市将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在共享单车月度考评中,被评为合格的企业,减少车辆配额,并作为评为优秀等级运营企业奖励,增加相应体量的车辆配额。被评为良好的运营企业,共享单车投放配额不做调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运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企业原有车辆配额,平均分配给其他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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