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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政策9月27日起实施
哈公积金中心10项惠民实事月底前将全部落实
文章字数:629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为进一步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减少贷款职工购房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将于9月27日起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该政策对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购房地无住房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进行优化,此类人群在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按首套房政策进行贷款。
  年初以来,哈公积金中心主动融入省、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拟定并全力推进10项惠民实事,9月底前将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包括实施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出台同城转移接续支持政策,取消哈市户籍限制、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范围,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更加舒心安心。同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出台“商转公”政策,创新抵押模式,16家银行可办理跨行顺位抵押贷款业务。据统计,自6月10日以来,已为1889名缴存职工发放政策资金7.18亿元,为借款职工节省利息1.89亿元。
  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哈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做好“商转公”贷款、存量房贷款“带押过户”、租房提取等惠民实事;积极谋划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相关政策,为哈市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推进“智慧公积金”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数据共享资源体系,提升数据质量,加快推进电子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坚持科技赋能,强化科技引领,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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