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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安家费10万元 每月补助3000元
文章字数:471
  (上接第一版)
  四、经办程序
  (一)用人单位
  (1)对本单位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hrbrsj.org.cn)注册并录入申报信息。或到区、县(市)人社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电子版材料。
  (3)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对已享受政策人员进行核定确认,发生变化已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及时上传离职相关材料。
  (二)经办机构
  (1)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对申请单位的注册信息、申请人的学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信息通过相关数据平台进行逐一核实比对,符合条件的将上述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2)生活补助按季度发放,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发放开始时间自经办机构核准通过之日起计算。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确认通过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汇总形成资金申请表,报同级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并通知申请单位报送资金往来票据和专项资金承诺书,于下季度首月将申请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申请人。资金发放完成后,将审核合格已发放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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