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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森林保险承保范围 实现全覆盖
可为24363万亩森林资源提供风险保障
文章字数:311
  本报讯(刘人慧 记者 周辰)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补贴型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黑龙江省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范围扩大至省内所有国有林和集体林,实现森林保险承保范围全覆盖。
  《方案》的出台实现了森林保险保障水平提高的重大突破,填补了原有省级财政补贴国有林的空缺,将省级财政补贴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范围扩大至省内所有国有林和集体林;降低森林保险费率,提高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由3.5%。下调至2.5%。,保险金额由600元/亩提至800元/亩),为黑龙江省24363万亩的森林资源提供风险保障,若省内国有林全部投保,总保障金额约为715亿元。初步调研统计,龙江森工和伊春森工8937.5万亩公益林均有投保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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