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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维度11项指标 考核营商环境优劣
哈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办法”
文章字数:575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3月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哈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数据将通过自动推送方式对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系统。《哈尔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全市将采取“百分制”考评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系统考评内容包括营商监测、市场感知、创新激励、核验督查四个维度。基础分为100分。依据我省考评系统及考评内容,哈市出台《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围绕营商监测、市场感知、创新激励、核验督查4个维度,重点考核11项指标。其中,营商监测主要考核评价指标监测和工作任务监测2项指标;市场感知主要考核政务事项“好差评”评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年度满意度调查3项指标;创新激励主要考核自主创新、复制创新做法和上级表扬3项指标;核验督查主要考核上级督查、督导核验、问题整改3项指标。
  考核设置基础分和加减分。其中,基础分100分,包括营商监测60分、市场感知40分;加减分不设限,加分项为创新激励、减分项为核验督查。考核结果设置A、B、C三个档次,每季度根据各区县(市)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区县(市)统一排序确定档次(区、县市分别单独排名)。市委组织部负责运用专项考核结果,加强对各区县(市) 领导班子的考察识别和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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