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
全面推进“一窗通办”
文章字数:249
据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文件,公安部组织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和深圳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其他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也立足本地实际,对“一窗通办”进行探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积极成效。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在前期部分地方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一窗通办”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一窗通办”模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