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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
哈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文章字数:686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为落实哈市服务型制造产业工作专班有关部署,市工信局起草了《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是制造业中开展服务型制造能力较强、特色鲜明,在服务型制造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是指实现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的共享制造平台和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具有一定的规模,能够在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引领作用。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是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向“制造+服务”的转型。
  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主要面向: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工业文化赋能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
  市工信局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主体需在哈尔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正式投入运营时间满两年。申报主体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征的制造业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完善管理体系等措施发展服务型制造并取得显著成效,上年度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累计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28日9时前,有修改建议的社会各界可通过邮箱(gxjcyzcc2478@163.com)或电话(84664354)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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