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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哈市印发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承诺即修复”工作方案
文章字数:547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帮助信用主体修复信用,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氛围,近日,市医保局印发《哈尔滨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承诺即修复”工作方案》,结合哈市实际,决定开展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承诺即修复”工作。
  《方案》指出,要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对于企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承诺即修复”,在失信主体履行处罚并满公示期后,可履行信用修复流程,并同步告知行政相对人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及相关材料,无需行政相对人后续再履行其他程序。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及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适用“承诺即修复”。
  《方案》强调,“承诺即修复”工作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探索建立“源头前置承诺+期满告知提醒+政府主动代办”的一般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新模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承诺,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意识。
  《方案》的出台为失信主体提供了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机会,能够向信用主体释放包容性和正能量,从而有效激发信用主体守信意愿,加强主体的诚信意识。信用修复机制的建立能够引导失信主体自觉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影响,重塑自身诚信形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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