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我省身份证业务 实现“跨所通办”
文章字数:325
  本报讯(史双月 记者 王骁)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省公安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再次推出便民新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居民身份证补、换领业务“跨所通办”。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身份证业务,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组织技术力量升级改造省内跨县(区)异地证办理程序,全面提高居民身份证制发、分捡能力,前期分别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五个城市开展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跨所通办”试点,并取得成功。
  据介绍,9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将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补、换领业务“跨所通办”。也就是说,无论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群众户籍在哪,都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就近办理,最大限度地节约了群众的办证成本,缩短了领证时限。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