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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公示年报的 市场主体年末前可补报
文章字数:252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8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逾期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给予适当宽展期,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上半年疫情影响等因素,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逾期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给予填报宽展期,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可补报年度报告。记者了解到,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对宽展期内的市场主体,凡主动补报2021年度报告,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或恢复,并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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