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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装电梯 提取公积金更方便了
城六区职工无需提供竣工验收手续及个人出资或分摊费用票据
文章字数:425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9月1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哈市住建部门的支持下,近期已落实主城区既有住宅项目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共享,为实现缴存职工方便快捷办理相关业务,将该项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优化。其中,城六区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竣工验收手续及个人出资或分摊费用票据。
  为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2019年10月,哈市出台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流程。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提取公积金时需具备的条件是:参与哈市城六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哈市住建部门向公积金中心共享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参与非城六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能够提供住建部门供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提取的范围及额度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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