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提供资金保障
文章字数:691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为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积极筹措落实资金,为我市食品安全创城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市财政安排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资金,用于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以及食用农产品等环节抽样检验,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水果、蔬菜等农产品,肉类、生鲜乳等畜产品以及兽药、饲料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重点支持粮食部门防控系统性粮食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开展粮食中残存农药等检测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逐年加大食品安全检测抽样社会面采购招标,促进发展社会检验力量。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检测水平。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打击食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持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资金和阳光食堂二期建设资金,为提高我市食品质量检测水平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强化食品安全创城知晓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创城社会宣传工作,市财政积极筹措安排宣传经费,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广告等宣传方式进行创城信息发布,制作短视频、动漫、宣传海报、宣传板、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在重要交通节点、公交站点、学校、商圈、生活区等重点区域和点位进行展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知晓率达标。
  提高食品安全创城群众参与积极性。为贯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市财政安排资金,对涉及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以奖励,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