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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 扩大保障覆盖面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儿童福利工作答记者问
文章字数:813
  本报讯(记者 王越)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孙福刚就民政局在儿童福利方面做的工作以及下步主要有哪些举措答记者问。
  孙福刚说,保障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近年来,市民政局聚焦精准保障、强化关爱服务,多措并举努力为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天空。
  一是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深入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特殊儿童群体所急所盼,2021年,我市机构养育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2350元/人月和1650元/人月,增幅分别达52%和43%,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处于东北地区四个副省级城市前列。同时,建立起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明确每年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长。
  二是扩大保障覆盖面,完善保障工作体系。聚焦特殊儿童群体的现实需求,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价格临时补贴和医疗救助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同等“助学工程”范围,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
  三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34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哈尔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九区九县(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市、区县(市)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全覆盖。在乡镇(街道)设置302名儿童督导员、在村(社区)设置2936名儿童主任,实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全覆盖。构建起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儿童工作网络,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动态管理,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爱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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