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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提倡广大市民尽量不开车出行
确因工作需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使用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证明或通行证
文章字数:699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4月20日,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刘凤升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48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市交通管控措施。刘凤升说,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0号公告要求,主城区实施交通管控,目的就是阻断疫情传播链条,请广大市民全力配合。
  一是请广大市民自觉主动遵守公告要求并配合交通管理。
  确因工作需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使用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证明或通行证,证明或通行证要附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做到人车证相符。实行交通管控必然会给广大市民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带来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充分理解。
  二是交管部门会全力保障城市生活供应和生产经营。
  实行交通管控期间,交管部门将竭尽全力保障城市生活供应和生产经营车辆通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春耕备耕物资的车辆快速通行。交管部门对广大市民急需出行提供便捷快速的保障,积极为广大市民排忧解难,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
  三是关于人员出行和机动车限号通行的说明。
  交通管控期间虽然实行机动车限号出行,但是交管部门提倡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鼓励居家和网上办公,尽量不驾驶机动车出行。确因工作需要出行的人员,请提前到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证明或通行证,实行“两点一线”出行机制,严格管控个人轨迹,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交管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严重违反管控规定出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在此,建议广大公交和货运司机朋友们,佩戴N95口罩、戴手套,做好消杀,注意个人防护,保证自身健康。
  刘凤升表示,在疫情防控这个特殊时期,交管部门恳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属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携手渡过难关,早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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