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被列为建筑垃圾
减量化试点城市
文章字数:425
本报讯(记者 王丹)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近日,省住建厅印发了《黑龙江省2022年建筑垃圾减量化试点工作方案》,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被列为试点城市。
依据《方案》,试点城市一定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新建项目,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措施。
《方案》提出,要发挥新型建造和新组织模式引领作用,推广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构配件工厂化预制率,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模式,促进设计施工深度整合。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减量化目标、费用,并建立相应奖惩机制。设计单位要发挥引导作用,提高设计深度,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依据《方案》,施工单位要统筹临时设施“永临结合”和重复利用,减少拆除临时设施产生建筑垃圾,要提高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再利用率,开展土方平衡论证,推动工程土方平衡利用,减少渣土外运。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严禁携载未分类垃圾的运输车辆出场,加强外运处置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杜绝擅自倾倒、抛撒等行为。
依据《方案》,试点城市一定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新建项目,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措施。
《方案》提出,要发挥新型建造和新组织模式引领作用,推广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构配件工厂化预制率,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模式,促进设计施工深度整合。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减量化目标、费用,并建立相应奖惩机制。设计单位要发挥引导作用,提高设计深度,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依据《方案》,施工单位要统筹临时设施“永临结合”和重复利用,减少拆除临时设施产生建筑垃圾,要提高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再利用率,开展土方平衡论证,推动工程土方平衡利用,减少渣土外运。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严禁携载未分类垃圾的运输车辆出场,加强外运处置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杜绝擅自倾倒、抛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