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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
文章字数:864
  发言人 胥军
  我市中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主体,占比超过99%。近两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受着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市场需求萎缩等一系列风险和挑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既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应落实优惠政策,提升发展潜能。降低工业企业生产成本,持续推进工业企业降成本工作,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制造业等行业用电实行优惠,倡导使用清洁能源,推进电价自由交易。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税等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尽可能使用最低税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大力惩戒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国家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应强化金融支持,缓解融资压力。健全多层次融资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风险共担融资合作模式,增加金融供给力。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信贷调整政银企会商机制。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加大对政策引导性强、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收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奖补力度,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
  应做好服务保障,助企加快发展。建立专项资金,减免房屋租金,继续实施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相关政策。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支持,支持大型企业、行业协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对采购本地产品和服务的国企给予奖励。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选送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国内外知名商学院培训,为民营企业家输智。保障中小微企业用工需求,建立政、校、企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对接,举办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多层次用工培训,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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