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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总体稳定
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
文章字数:987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3月31日,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香坊区市场监管局对香坊区部分超市销售的居民生活必需品,特别是蔬菜市场价格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大型商超、连锁超市以及菜店经营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维护全市蔬菜市场价格秩序。从近日检查情况看,哈市米、面、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水平总体稳定。
  3月31日上午,哈市市场监管局、香坊区市场监管局联动,对香坊区三辅街双益生鲜、司徒街地利生鲜超市进行检查,并随机抽取主要民生蔬菜品种的进货票据,核实销购差价率情况。香坊区双益生鲜超市紫皮茄子进价7.76元/斤,售价9.9元/斤,甘蓝进价2元,售价2.38元;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管理有限公司六顺店紫皮茄子进价6.44元/斤,售价7.99元/斤;甘蓝进价1.38元/斤,售价1.79元/斤,不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向经营者发放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等,并与两家经营单位签定了《价格自律承诺书》,内容包括明码标价、不违规涨价、不哄抬物价等关于价格的承诺事项,提醒告诫经营者严禁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严禁推动商品价格上涨,不得囤积居奇,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和供应价格稳定,同时做好防疫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经营者主观诚信经营意识,从源头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我市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稳定,哈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按照行业类别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医疗服务机构等签订了《价格自律承诺书》。此次和双益生鲜、地利生鲜超市这类经营者签订承诺书也是该局在行业监管中的创新和延伸。除了大型商业企业和连锁超市外,该局将主动和这些社区类超市签订承诺书,提高经营者主观诚信经营意识。
  《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发布以来,哈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98余人次,检查大型商超、连锁超市、农批市场等经营单位2074家,发放提醒告诫书2275份,“双线”向4万余户推送《关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纠正价格行为不规范行为102起,应急处置回应涉价舆情累计19条,立案查处哄抬价格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11起。下一步,哈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属辖区商超、菜店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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