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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代表投票确定的 市政府民生项目开展监督
文章字数:390
  为了发挥代表作为人大工作主体和连接政府、百姓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作出《开展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的决定》,从2020年开始,采取市和区、县(市)人大两级联动方式,开展人大代表对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
  项目的选立以民生为导向,推进工作以保资金、保进度、保质量、保完成为导向。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贯穿了党委决策、群众参与、代表投票、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全过程,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心同向,通过民生项目工作共同为老百姓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通过抓住规划、立项、投资、建设等关键环节,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棚户区改造、地铁建设工程、智慧交通建设等20件民生项目如期完成年度目标,初步实现了政府决策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人大监督由“事后跟进”向“全程参与”转变,让“民声”决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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