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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杨娜
文章字数:2208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道路选择错误,再提任何要求和举措都没有意义。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西方国家的法治道路相比,我国的法治道路坚持社会主义。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道路相比,我国的法治道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具体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我国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党提出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实践中党的领导具体体现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有人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依法治国一方面强调依据宪法法律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那么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对此我们应明确这是一个伪命题。党是一个政治组织,法是一套规则体系,两者性质不同,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坚持党的领导,强调的是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具体到每个党组织、每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无条件遵守、服从宪法法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法治道路又一显著特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始终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立法机关应通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法律制度更好反映人民的意志,执法机关应通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活动更好保护人民的利益,司法机关应通过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司法活动更好维护人民的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通过法律规范体系全面确认和保护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我国法治道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尊崇敬畏之心,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适用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绝不允许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也绝不允许对违反法律的领导干部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网开一面、特殊对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既有省部级高官,也有乡镇村官。在法律面前,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德法合治是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强调要重视公民道德教育,但也要有刑罚来配合,只是刑罚要适中,既不能乱罚无罪,也不能乱杀无辜。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述了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不同于法律的特点。董仲舒提出“阳为德,阴为刑”,认为道德和法律就像天的阴阳两面,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也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方面,要充分认识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承的关系。道德是法律的基石。只有符合道德要求的法律才是良法,人们才会发自内心地认同并自觉遵守。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有助于强化道德自律、守住道德底线。另一方面,要通过法治实践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去彰显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二者结合的有效路径。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一个国家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决定的。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国家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法治是人类共有的治国理政经验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世界法治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全面依法治国要吸收和借鉴这些有益成果。但这种吸收借鉴不是简单的照搬照抄,不是全面的移植,更不是“全盘西化”,而是认真鉴别基础上的合理吸收,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不同国家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都会根据本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民族、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国情作出的正确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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