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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院、园”建设有了新标准
《哈尔滨市乡村风貌指引》下发行政村
文章字数:638
  本报讯(记者 李赫)突出乡村聚落文化内涵,强化乡土地域文化特征,提炼白山黑水、沃土密林、民族特色……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发《哈尔滨市乡村风貌指引》,并下发至市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该《指引》从三个层面对乡村整体空间格局引导,并对乡村“院、园”、文体活动场所、围墙、道路等建设给出相应标准。
  依据“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划,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原则思路,针对新农村建设东北乡土特色不鲜明、乡村建筑色彩不协调等相关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发《哈尔滨市乡村风貌指引》,以推进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该《指引》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了风貌引导。宏观层面梳理了乡村整体空间格局引导、大地景观风貌营造要点,提出按照地理空间格局类型和自然资源禀赋,塑造引导村庄空间格局;中观层面对乡村文化景观、公共环境等方面进行梳理,突出乡村聚落文化内涵,强化乡土地域文化特征,提炼白山黑水、沃土密林、民族特色、农耕北猎等不同文化特质在建筑风貌中的简要特征元素;微观层面对“院、园”、文体活动场所、围墙、道路等,对乡村品质提升与形象建设有重要影响的要素整治引导。
  《指引》样本图示对乡村建筑的灰瓦坡顶、圆形窗棂、墙院围合、影壁、木栏杆、白墙、乡村路口建筑、乡土材料与绿化结合围墙等都有相关设计。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指引》小课堂,通过网络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使用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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