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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台政策支持 中小微企业稳定经营
文章字数:598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 陈悦)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哈尔滨市印发《继续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实施细则》,并出台支持电商平台企业让利经营政策。
  《实施细则》明确,在原有免除、免费延长2021年9月和10月共两个月房租的基础上,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行减免4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4个月租期,减免、免费延长房租时间为2021年11月和12月及2022年1月和2月共4个月。
  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且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减免租金、免费延长租期需由出租房产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同承租方协商,确定政策享受方式。
  根据《实施细则》,如承租方将房产转租给其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或免费延长租期政策由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创办企业是租金减免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沟通协调承租方、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此外,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哈市支持电商平台企业让利经营,为全市入驻电商平台的餐饮商户减免外卖订单配送费,按单笔订单配送费金额不低于20%予以减免。市政府将对为餐饮商户减免配送费5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减免配送金额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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