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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循环发展示范项目 可获最高200万元奖励
文章字数:211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日前,市工信局印发《哈尔滨市绿色循环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获绿色循环发展示范项目、相关称号的企业将获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次扶持政策将加强示范引导,对首次列入国家和省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国家和省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以及获得国家和省高能耗行业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黑龙江省节水标杆”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200万元。此次扶持将采取免申即享,市工信局将对符合条件名单进行审议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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