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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面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
重点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文章字数:930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近日,我省下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聚焦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兜牢困难人员保障底线,延续实施八方面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1.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服务机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参照实施。
  2.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和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在线上、线下培训期间给予个人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4.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5.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6.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7.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
  8.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缴费方式等。
  《通知》具体信息和相关政策解读可通过“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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